咨询内容:
我司为去年 年末 成立新企业,去年末在职员工15人,目前还在筹建期,还没有收入,残保金需要交纳吗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18号)第二条规定:“(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残保金的所属期为2016年,因16年残保金征收方式未出具,建议您不进行申报操作。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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