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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不谈好股权还敢合伙,思考15个问题(后面有福利!)

2017-02-28

没弄懂这15个问题,合伙创业早晚是个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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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篇文章《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与《展程CEO陈羽翔:兄弟阋墙,不出恶声》刷屏了……

对于这件事本身,你可能已经看到了各种粉墨登场的八卦、爆料与评论。


作为一名同在路上的创业者,我无意制造或传播更多的八卦,只想在尘埃落定一地鸡毛之后,和你一起聊聊,关于合伙创业股权,创业者需要知道的15个关键问题。


01 合伙人股权分配,最大的难点在哪?


每个人都宣称要公平合理,但每个人都有一套“公平合理”的标准。

如何平衡资金贡献与人力贡献?如何平衡股东历史贡献与未来贡献?如何平衡老股东与新股东贡献?这些也是难点。


02 你如何看“千万别和好朋友合伙开公司”?

朋友关系与股东关系,有很大的不同。

朋友关系,第一,身份平等,第二,不太涉及重大利益关系。

但股东关系,第一,会有老大老二不同身份,第二,股东之间必然涉及股权与薪酬等重大利益关系。

好朋友合伙创业,结果就是朋友关系与股东关系一锅乱炖,合伙人之间肯定会经历关系磨合与调试期。


如果好朋友不能合伙创业,陌生朋友是不是就可以很好地合伙创业?如果没有底层信任基础,哪个合伙人愿意跟你私奔、裸奔?新东方三架马车、腾讯五虎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哪个不是好朋友合伙创业?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好朋友合伙创业,不代表不会出现纠纷,但好朋友之间的信任基础有助于解决纠纷。


03 找合伙人,有哪些途径?各有哪些利弊?

第一,在关系上建立利益,第二,在利益上建立关系。

对于前者,也就是在强关系“三老”(老同学、老同事、老同乡)中找合伙人。

在创业早期,朋友之间合伙创业容易建立感性信任关系,但也会导致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很不理性,甚至互相感情绑架。阿里巴巴后来实行的18罗汉集体辞职,华为实行的集体大辞职,这些在客观上都有利于早期创业团队感情松绑。

对于后者,创业团队之间先在项目或合作交易中建立利益,理念与能力匹配之后再建立合伙人关系。在这种模式下,合伙人股东进入会慢些,但后期利益关系会相对理性。


04 没有经过磨合的人合伙,有何建议?

男女恋爱双方,婚前可以对婚后生活做些模拟体验,包括婚后回谁家过春节?谁做家务?喜欢男孩还是女孩?赚的钱是共同管理还是分别管理?……

这些都是婚后生活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模拟之后,我相信,不少恋人发现双方完全是来自两个不同星球的不同物种,双方可能再也不会走进婚姻的殿堂。

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先“婚前同居”,提前模拟一下“婚后”股东生活,包括合伙人之间如何分工?打算领多少工资?是全职干还是兼职干?赚的钱是继续投入还是落袋为安?打算干多久?公司不融资不上市,Ta是不是可以接受?意见不一致,如何达成共识?中间有人退出,股份如何处理……这些也是合伙人股东“婚后”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模拟之后,我相信,很多人也永远不会走进合伙创业的“婚姻”殿堂。


05 先分蛋糕好,还是先做蛋糕好?

先分蛋糕再做蛋糕的好处是,解决了团队创业动力的问题,有利于激励团队做大蛋糕,但太早阶层固化与利益固化会导致公司组织固化,也容易导致股东历史贡献与未来贡献、老股东贡献与新股东贡献之间失衡。

先做蛋糕再分蛋糕的好处是,事后可以相对公平合理地评估合伙人股东在做蛋糕过程中的贡献,但容易导致创业团队原始动力不足,事后分蛋糕也是赤裸裸考验人性。

对于核心创业团队,可以先分蛋糕,再做蛋糕,但给未来预留调整空间。边分边做,边做边分,在运动中解决问题。


06 现金激励好,还是股权激励好?

要考虑公司的激励资源与激励对象。

如果公司现金流很好,现金激励也是个模式。

如果公司在创业期或成长期,用现金激励有资金压力,核心骨干有实现“人生下半场”的长期诉求,竞争对手也都在用股权激励抢夺人才,股权激励是个合适的选择。

如果公司现金流不好,又盲目套用虚拟股票与项目提成等现金激励模式,会导致优秀人才短期拿不到现金奖励,公司长期又和Ta没关系。这会做成负面激励。

对于优秀人才,短期发点小财,长期有个奔头,符合人性。


07 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需要用不同的团队,如何配置股权激励资源

美团与滴滴等公司都经历过从早期运营驱动、地推团队主导的阶段,到后期市场格局确定,公司进入技术产品驱动阶段。

对于核心骨干团队,Ta们通常会关注“人生的下半场”,也面临很多的机会选择,可以考虑股权激励。对于大部分员工而言,Ta们通常比较关注短期利益,现金激励效果比股权激励好。


08 早期骨干团队,跟不上公司发展,股权如何处理?

股权发放,不是一拍脑袋完事。

对于人力贡献占股,我们建议设定进入机制、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如果早期骨干团队跟不上公司发展,按照约定调整或退出股权。


09 早期骨干团队,拿的股票多,但对项目参与和贡献越来越少。后期加入的骨干团队,对项目的参与和贡献越来越大,但股权激励空间越来越小。如何平衡新老股东的关系?

第一,对于早期团队的股权激励,既是对Ta贡献的定价,也是对Ta承担创业风险的定价。有的创业公司前台天使员工,比公司成熟期从大公司挖的高大上的高管拿的股票还多。早期团队多拿些股权有其合理性。

第二,公司的存量激励股权池数量受限,但增量股权池无上限。

第三,如果公司在组织内激励空间受限,还可以通过项目孵化或设立二级公司等模式实行组织外激励。


10 中国的公司法与公司章程都没解决股东退出的问题,如何处理?

中国的公司法与公司章程,都是把创业团队当成投资人对待,股东货币出资到位股份即兑现。

这导致的结果是,很多经营团队的股权分配100%符合中国的公司法,100%符合工商局钦定使用的公司章程,100%符合传统的股权分配习惯,但实践中导致合伙人中途退出时无法回购股权,并导致了大量的股权纠纷。

中国的公司法与工商章程没解决的问题,股东之间可以通过股东协议解决。只要不违反中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股东协议既合法又有效。


11 如何既把利益分了,又不破坏信任关系?

法律文件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户思维的产品之一。我有个拍脑袋、但基本靠谱的判断,80%创始人对Ta们签署的80%法律文件,都没太看懂。这容易导致合伙人对股权文件的不解、甚至误解与误判。中国又是个人情社会。合伙人之间如果博弈太多,也会破坏信任关系。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一旦破裂,很难修复。

合伙人之间的博弈,经常聚焦在退出机制上。我们的建议是,合伙人之间先在软的合伙创业理念上达成共识,再让专业人士处理那些硬邦邦冷冰冰的法律文件条款。

这些软的理念主要包括:

合伙人早期货币出资,只是解决公司发展的启动资金,是公司的存量价值,不是合伙人取得公司股权的主要对价。合伙人对公司未来事业长期参与和贡献创造的增量价值,才是取得股权的主要对价;

合伙人中途掉链子退出,如果不回购其未成熟股权,对其他股东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老大带头遵守。


12 给团队发放股权,会不会导致创始人利益太少或对公司失控?

马云只持有阿里巴巴7.8%股份,但既没有影响马云成为中国首富,也没影响他牢牢控制阿里巴巴。

在你看来焦虑头大的事,在股权设计师看来那都不是事,只是a piece of cake。


13 股权激励内容,团队是不是知道得越少越好?<strong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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