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商标的近似设计?依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之规定近似商标设计是指文字、数字、图形或颜色等商标设计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或排列顺序以及整体上虽有一定区别,但易产生混淆的商标。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商标近似设计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大家在设计时尽量避免哦。
1.文字商标设计
就文字商标设计而言,近似要素应当从音、形、义三方面考虑。
⊙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一般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文字无含义,但发音近似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文字无含义,但发音近似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无含义的外文臆造词构成的商标,字形或者读音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外文商标有不同含义,或者一个有含义,另一个没有含义,但读音或者字形近似,容易引起误认的,也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 外文商标设计含义完全相同且含义是唯一的,尽管读音或者字形不同,判为近似;
⊙ 文字商标设计书写前后颠倒,判为近似;
⊙ 数字构成的商标,含义、读音相同,即使书写方式不同,也判为近似;
⊙ 对于有些中外文商标,尽管商标使用的语种不同,但所表达的常用含义是相同的,也判为近似。
2.文字商标设计
就图形商标设计而言,应当从图形的外观及整体效果上考虑。
⊙ 外观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 整体效果近似,一般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 部分近似,容易引起混淆或误认的,一般也应判为近似;
3.文字、图形组合 商标设计
就文字、图形等组合商标而言,应当从整体上把握。
⊙ 文字相同,图形不同判为近似;
⊙ 文字相同,一个商标有图形,另一个商标设计没有图形,一般判为近似;
⊙ 文字不相同,图形相同或近似,一般也判为近似;
⊙ 文字不同,图形不同,但组合后容易引起混淆或误认的,也应判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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