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六项减费措施。其中,写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政策得以落地,减税期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今天小编就来帮各位锐粉算算这笔账:
首先,我们得知道那一份在2016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15〕119号)!
这个政策简单地理解就是用税收优惠激励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并且告诉亲们这个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怎么操作。
什么是“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 指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举个例子
比如,某企业上一年的收入是1000万,用于研发的费用是100万,成本和其他七七八八的费用为700万,最后赚的利润为:
利润=收入-研发费-成本-其他=200万
需要纳税:利润*税率=200*25%=50万
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为50%的时候,按照1:1.5来算,即:利润=收入-研发费*1.5-成本-其他=150万
需要纳税:
利润*税率=150*25%=37.5万
表示该企业需要纳的税由原来的50万降为37.5万,相当于该企业省了12.5万的纳税费。
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为75%的时候,按照1:1.75来算,即:利润=收入-研发费*1.75-成本-其他=125万
需要纳税:
利润*税率=125*25%=31.25万
表示该企业需要纳的税由原来的50万降为31.25万,相当于该企业省了18.75万的纳税费。比50%的时候省了6.25万。
如果问新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最大的好处是什么?简单粗暴地讲,就是少交了税!
什么是研发开发费用呢?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相关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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