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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

2016-05-14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中,印制电路板的制造往往被看成是低端产业,技术含量低,利润不高,所以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被人重视。但是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印制电路板越来越复杂,制造印制电路板必需的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体现的技术含量及经济价值也越来越高,在市场和观念越来越接轨国际的大环境下,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越来越得到重视。

关键词:印制电路板;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一、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相关概念

印制电路板,英文缩写为“PCB”,它是以绝缘材料为基板,上附金属导电层,具有支撑电子元器件并连结为电路系统的功能。裸板通常外观为绿色或棕色,遍布很多小孔,在制成最终产品时,会在上面安装很多电子元器件,就是通常说的电路板,现在几乎所有的电子产品都含有电路板。

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是指印制电路板上网状金属导电线路的配置,它关系到焊接在上的各种电子元器件的布局,关系到整个电路板的造价、体积、性能等,同布图设计相同,它是制造印制电路板的中间产品,附着了设计者大量的心血,是智慧的集中体现,具有较强的技术含量。

二、立法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必要性

我国印制电路板制造产业总产值世界领先,2012年市场规模超过2500亿元。然而如此大规模的市场,如此重要的产业,居然没有一部法律或者任何散见于其它法律中的法条对其有针对性的保护,不仅仅是我国,也包括世界上其它很多的国家。

在发达国家,印制电路板的制造由于能耗、利润、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原因,被看成是低端产业,制造企业多迁往发展中国家,所以印制电路板产业对发达国家并没有做出很大的经济贡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发达国家很少针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立法。

三、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保护模式的探讨

我国现阶段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一般是通过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在过去制定针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法律没有现实意义。但是近年来出现的案例证明了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利益,这就让法律人思考该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才是最理想的。

如果通过法律文件明确地将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划分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那么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比如说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由于受到电路功能、性能、加工工艺等方面的影响,其表现形式受到很大限制。再比如说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即使不同表现形式表达的思想内容一致时也会受到保护(如将小说改编为电影,小说和电影都会受到保护),但是如果侵权人对被侵权的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在不更改其功能的情况下做局部修改,那么该不该保护?若是还要保护,那么会不会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技术进步?若是不保护,那么权利人的权利就很容易被侵犯而得不到保障。由此可见,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不宜照搬著作权法来保护。

如果通过专利法来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进行保护,那么存在的问题更大。因为它不具备外观设计的美观而且其电路的功能不能被保护;由于布图设计的复杂性,几乎不可能撰写出特征描述全面的权利要求书,所以也不能申请专利权和实用新型。

如果通过像布图设计那样专门立法来保护,那么很多问题可能迎刃而解,但是考虑到立法成本和不对现有法律框架的冲击,单独立法的模式来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阻力会很大。

四、将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纳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保护范围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的客体是布图设计而不是集成电路,就该客体来说与印制电路板的布图设计并无冲突。

虽然印制电路板在制作成本、技术工艺、产品功能和使用性能方面与集成电路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这些差异会始终存在,但其布图设计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本质是一样的,两者都是属于一种关于电子元器件的立体配置。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同的是,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也是一种具有电路功能的、三维表达的知识产品。

现今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产品功能需求的增加,印制电路板上的线路就越来越复杂,元器件的布局也越来越密集,这就要求印制电路板的层数不断增加,这些影响因素直接导致其布图设计的设计成本直线上升。上述变化都表明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设计难度较之以往有显著提升,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即便印制电路产业里存在技术含量相较更低,投入资金相较更少,产品经济效益相较更小等普遍现象,但这些特征都不能否定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应获得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同样保护的可行性。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颁布,无疑给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提供了探索方向。既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那么,与之具有相同性质的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想要获得法律保护也就不存在来自法理上的阻挠。在适用方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对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行为做了明确规定:“(一)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的;(二)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此规定与著作权所能给予的保护程度相比有了显著提高,这部分提高也是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能获得有效保护所必需的。 

所以将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纳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实施难度更小,更具可行性,是最好的保护方法。

 

参考文献

[1]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吴汉东主编:《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评价与立法建议》,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

[3]肖志刚:《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模式》,载《法学前沿》2007年第1期

[4]王翀:《PCB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5]周晓岚:《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本文来自http://z.chofn.com/news/guoneizixun/7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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