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原古温竹”的前世今生 看谁是“古温”酒的今朝真主
190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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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古温液,三个帝王家
众人皆晓“温酒斩华雄”之关帝,却对这里的“温酒”只停留在它的温度上。然关帝饮的酒,正是“古温”酒——温县司马懿之父司马防派人所送“古温液”至汜水关以犒劳盟军,关帝大胜华雄恰饮之,“古温”酒由此扬名。至今还流传“一杯古温液,三个帝王家(曹操、司马防的后代称帝,关羽被封关帝)”,“古温”酒的前世美谈与文化厚重在历史的长河中绚丽多彩。千年后的今天,谁才是“古温”酒的真正继承人,本文将探索它的奥秘。
一件古温案,乱我古温情
基本案情:2016年2月19日,温县陈家沟陈氏太极酒业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在第33类上申请注册“古温”商标(被异议商标),2016年12月27日获得初审公告。2017年1月25日,温县大将军酒业有限公司(异议人)以类似商品上的近似为由,引证了第33类第8002216号在先注册商标“原古温竹”对其提出异议。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均地处“古温”酒的发源地——温县,安能辨我是“雄雌”?看罢标识——“古温”VS“原古温竹”,貌似被异议商标“长得”更像“真古温”。
一纸裁判下,确定真古温
商标局审理认定: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被异议商标“古温”完整包含于异议人引证商标“原古温竹”中,含义无明显改变,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即被异议商标“古温”是假,“原古温竹”才是“真古温”。
观古温历史,还古温真相
被异议商标“古温”与引证商标“原古温竹”对比具有一定差异,仅凭字面所现,貌似被异议商标“古温”才是所谓的真“古温”。然而,需要判定两者近似,实质是认定引证商标“原古温竹”隶属“古温”酒的系列品牌,论证异议人一方才是“古温”酒的真正权利人,方能还古温以真相,予近似以合理解释,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证明“古温”酒的历史传承——从异议人提交的第33类第167022号“古温”商标档案可知:新中国成立以后,“古温”酒最早于1980年1月1日申请注册,商标专有期限截止2003年2月28日,商标注册人为温县古温酒厂,后名义变更为河南省国营温县古温酒厂,注册人为“古温”酒发源地温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营),具有代表作为名族品牌“古温”酒的主体地位。虽然该商标因未续展而无效,但该注册记录可以认定河南省国营温县古温酒厂为“古温”酒的历史承继人。
异议人一方是“古温”酒的合法继受人——从温县政府出具收购温县古温酒厂的证明可知:2016年4月,异议人一方河南古温酒厂和温县大将军酒业有限公司收购河南省国营温县古温酒厂。异议人一方承载了河南省国营温县古温酒厂的所有权利,为古温酒厂合法的继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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