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不喜欢鞭炮声,多因与无法睡一场安稳觉有关。夜里时而穿墙而入的鞭炮声,让深夜醒来的我感受到它的烦躁与冗长,它对夜里静的侵犯,肆意而蛮横。
鞭炮在城市有渐渐禁止的趋势,如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等,由于鞭炮燃放的危险和扰民,公安部提倡无鞭炮过年,也有禁止燃放或存放的申令。不能燃放鞭炮,不意味不能考虑替代品。中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电子鞭炮是其可替代的一种。很多专利的电子鞭炮便应运而生。
鞭炮具有危险、污染不环保及只单次使用的缺陷,而电子鞭炮之所以可以替代传统的鞭炮,是因为其所能产生的效果也在于:安全、环保无污染及可重复使用。
这在很多关于电子鞭炮的专利里可以明显地看到:例如公告号CN2170137记载的:可遥控或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不污染环境、不伤人体、不引起火灾,又可保持民间放鞭炮的喜庆和热闹风俗,并可做到全天候施放;公告号CN2181322记载的:1、可重复使用,节省资源;2、不会造成环境污染;3、不会引起火灾等恶性事故;公告号CN201844759U记载的:燃放过程无硝碳焦味,不污染环境,安全、低碳、环保,儿童或老人都能燃放,并能营造出喜庆气氛;以及公告号CN2501550记载的:燃放文明、新颖、安全、卫生和无污染环境,可反复使用;等等。
由于电子鞭炮核心点是在电路部分上,因此,可以设计出各种不同的电路,从而形成多种电子鞭炮。通过电路可以形成多种功能,又可以增加控制单元进行综合控制。因此,在大部分的关于电子鞭炮的专利里有着控制单元。
在IPC技术分类上,其大部分属于A63H和F42B两类。A63H将电子鞭炮归为电子玩具的一种。F42B是鞭炮的归类,而电子鞭炮归入鞭炮的一种。在这两类中,又以A63H归类居多。
关于电子鞭炮的专利1987年就有人开始申请,是湖南省邵阳市东风化工厂申请的一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号为CN1032299A,该发明目前被视为撤回;最早授权的发明是1988年百事活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授权公布号CN1028153C的一种电子模拟鞭炮,在2002年未缴纳年费而终止。最新的发明申请是李文华2017年8月申请的目前处于公布待实审状态的CN107441723A的电子鞭炮主体结构。
图1 专利申请趋势图
可参见图1至图3,从1987年至2017年的30年里,专利申请量出现起伏的状态,在2015年达到最高顶峰后,又有所下降。三种类型专利申请量中,以实用新型居多,发明次之,外观设计的申请量最少,整体数量并不多,这是因为它是一种仿真鞭炮,在外观上和传统的鞭炮并没有多大差别。从专利的有效性来看,无权的居多,有权的占总量的约1/3,有权的仍以实用新型居多,发明授权过的总共十几篇,目前有效状态的不超过10个。
图2 专利有效性图
图3 专利类型分布图
但是电子鞭炮毕竟是一种仿真,不是真实的,可能并不被多数人接受,电子鞭炮并不能解决扰民的问题,而如果把电子鞭炮设置成无声,连仿真的性质都没有了。所以,在目前的城市里,使用电子鞭炮的也并不普遍。
或许过年更有意义的,不是鞭炮或电子鞭炮,而是相聚和交流……
文章来源:IPRdaily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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