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明确了软件登记的范围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并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2、为了方便权利人进行登记,新《办法》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3、新《办法》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从受理登记申请到最终予以登记、颁发证书、进行公告的时间从过去的3个月缩短为60天。许超说,新《办法》将使软件权利人登记更加方便快捷。中国于1991年制定第一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0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简化软件登记办法,使软件登记数量大幅增加。数据显示, 1999年登记的计算机软件数为1500件,2000年为3380件,2001年为7000多件。预计这一数字今年将继续飚升。
4、目前进行登记的基本都是国内的软件开发商。他们普遍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将为企业在反盗版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中提供有力的物证,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超说,由于国外软件开发商的主市场不一定在中国,同时《办法》要求登记者提供源程序片段,国外软件开发商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考虑,目前尚未在中国进行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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