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服务】宁波宁海出台县级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2018-05-28
近期,宁波市宁海县科技局、宁海县财政局针对区域内企业专利工作的情况,出台了《宁海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示范企业的申报与认定要求。该办法规定,近两年中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近三年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的,专利产品销售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参加评定。获县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专利经费补助,同时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专利示范企业并且对其实施的各类科技项目予以优先立项。近几年,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一直是宁波市开展企业专利工作,提升企业运用专利能力的主要抓手,创建宁波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方案中也对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