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服务】商标申请的最大用处是在哪里
2016-02-28
商标和专利的保护情况如何?
商标保护现状
单从申请数量足以看到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然而,现在对权利人来说最头疼的却是以下几点:
第一点,不能有效地阻止其他市场主体模仿自己的技术创新;
第二点,技术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资金不到位,无法找到行之有效的成果转化方案;
第三点,对商标保护力度不够,假冒产品频出。
举例说明:当前的商标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案例一:“美多味”与“味多美”商标侵权案
前段时间“美多味”与“味多美”的商标侵权案落下帷幕,“味多美”在北京来说也算很有名气的了,毕竟有几百家分店。但是依然被别的公司搭上了近似商标的顺风车。不管“美多味”是有意为之还是弄巧成拙,其最终结果都是通过该商标为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从另一方面讲,正牌的“味多美”相应地会损失一部分利润,最终“味多美”将“美多味”起诉至法院,最终“美多味”为此事件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内因决定外因,有些时候真正打败你的只有你自己,这句话在商标保护上依然可行。
案例二:央视王牌节目《同一首歌》商标被撤销
此前,一张“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决定书”刷屏朋友圈。决定书上显示,央视名下的“同一首歌”商标被人申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同时央视也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因此商标作废。
关于这个案例,我们之前发布过文章解读“央视王牌《同一首歌》商标被撤销,商标注册成功后还要注意5件事”,关注微信号,回复“同一首歌”您就可以看到。
有图有证据,下面是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到的结果: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因此不管商标曾经知名度有多大,使用期限有多么长,只要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没有真正使用,对商标保护不够重视,在当今商标资源紧缺的状态下,被他人撤三也在意料之中,所以注册成功商标也并不能保证这个商标在有效期内一直属于你。商标都被撤销了,如何维护品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对于国家、企业、个人,在知识产权方面都还有很多的难题需要攻克,很多的答案还需要继续完善。
所有的努力不见得都会有回报,但它绝对能让你在风险来临的时候,有足够的信心与勇气去面对,或是力挽狂澜,或是虽败犹荣。
这也许就是知识带给我们的礼物,虽然无形,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