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0月31日,国内三大运营商正式宣布:“5G”商用正式启动!虽然最低129元最高599元的资费套餐对消费者而言,皆处于偏高的趋势,接受程度相对较低,但“5G”时代的来临,全面普及“5G”已是势在必行。“5G”时代,各个企业都在着手“5G”布局。而其中,最夺人眼球的莫属“华为”了。在IPlytics数据机构公布的“5G”标准必要专利SEP排名中:由于华为拥有“5G”技术的大部分知识产权,即使不能在美国销售产品,它也可以在美国赚取专利费。华为在绝对的优势下,赢得“5G”这一战,也为国家赢得盛名。当“5G”时代处于新闻热点,占据新时代尖端的时候,“5G”商标成为热卖话题。快帮云的小编查询发现,“5G”及相关关键词被不同企业和个人申请了共554件商标,包括“5G平板”、“5G手机”、“5G艺人”等。其中最早申请注册“5G”商标的是一位姓田的先生,于2004年申请注册了25类“5G”商标,但目前这件商标已经无效。现存注册成功的“5G”商标中,最早属2007年福建省龙行天下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25类“5G”商标。 就在各个企业纷纷布局“5G”商标之时,关于“6G”商标的新闻着实震惊了业内。据报道,VIVO在欧洲注册了“6G”网络徽标。这件“6G”商标是VIVO在2019年10月22日向欧洲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商标注册类别为第9类、第38类和第42类。
现如今“5G”网络以及相关产业即将迎来发展高峰期,各个手机厂商都开始争先恐后地发布“5G”手机。但是关于“6G”的布局,其实也彰显端倪。华为CEO任正非在此前多次接受采访时均谈到未来“6G”网络技术的布局问题,并表示华为的“6G”和“5G”是同步做的,华为的“6G”研究也领先世界。而就在近日,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北京组织召开“6G”技术研发工作启动会。会议宣布成立国家“6G”技术研发推进工作组和总体专家组,标志着我国“6G”技术研发工作正式启动。
Vivo注册“6G”商标可谓是未雨绸缪,早做打算。商标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被“抢注”,高价收回商标,牵涉多方的商标纠纷,类似种种案例,屡见不鲜。在手机领域,最值得警醒的案例,莫过于苹果公司花费重金买回相关商标!在2004年,汉王科技向国家商标局提起了“I-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将该商标运用在了旗下推广的一系列手机产品上。2007年6月29日,苹果公司发售了改变时代的第一代iPhone。在2009年,苹果公司准备进入中国市场,发现“I-phone”商标在汉王科技手中,而根据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在先原则,同一群组的近似商标多半会被驳回。在经过协商后,2009年7月,汉王科技与苹果公司达成协议,将“I-phone”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协议金额365万美元,约2500万元人民币!2001年,唯冠科技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注册了iPad商标,生产一种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后因经营不善破产。2009年,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当时没有提前买下商标的苹果公司由此引来了商标侵权纠纷案,直至2012年6月,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买下“iPad”商标才得以解决。一个又一个案例,无一不都在提醒,企业要及早做好商标布局!在商标布局环节,做好商标注册,十分必要。我们以“5G”商标为例,在同类“5G”商标的注册中,大部分皆由文字“5G”组成,本身不具有一定的可辨识性,无法令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将商标与品牌相联系,且“5G”系行业术语,早已在相关公众的认知里具有了一定的基础,“5G”已无法与任何品牌达成相联系关系。因此,商标注册一定要彰显出商标的显著性!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早前滴滴打车申请商标“滴滴”最终还是因为不具有显著性而被驳回,简单的文字无法令相关公众产生联想,则奠定了其无法成功注册结果。快帮云小编提醒,显著商标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显著性:具有特别显著的区别功能,便于消费者识别。 价值性:商标能够代表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涉及、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价值以及附加值。单义性:作为排他性的法律符号,消费者对商标所代表意义理解歧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