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集团简介 关注我们
帮学院 商标分类表-2024尼斯分类 知识产权交易

快帮集团

首页 > 知识干货 > 【其他服务】我店里卖的产品与他人申请专利相同,算不算侵权

【其他服务】我店里卖的产品与他人申请专利相同,算不算侵权

2016-05-14

两个专利权人各自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这两项新型专利权相同或者等同,后申请的新型专利属于重复授权。以生产、销售等方式实施后申请的新型专利,构成对先申请的新型专利权的侵犯。

2006年苏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瓷砖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并获得授权。

苏某以杨某1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与其外观设计专利1一致的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

案外人杨某2于2007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并获得授权。杨某1于2008年与杨某2订立独占实施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杨某2授予的独占许可使用权。

本案焦点: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均拥有专利权,且专利权相同或等同,应如何处理?

法院认定:对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原告苏某拥有先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1,杨某2拥有后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因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实质审查,在先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1、后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2相同或者等同的情况下,杨某2的外观设计专利2属于重复授权。

被告杨某1生产、销售的外观设计专利2的产品,经比对、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其外观设计特征均与原告苏某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已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1的侵犯。被告对后一项重复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2的实施,业已构成对原告苏某外观设计专利权1的侵犯。

法院判决:被告杨某1应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苏某外观设计专利权1的行为。

创业资讯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3号

   

京ICP备16051929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京B2-20190686

   

专利代理机构代码:1608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101082019043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10108202100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