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常见情况
①商标检索盲期:商标查询有3个月盲期,比如5月21查询,那么2月21到5月21期间的商标申请是查询不到的。
②商标近似:已经有人在先注册、申请了,在后申请的被驳回。
③不规范汉字:臆造汉字等等,不利于汉字传播。
④伤害宗教感情:涉及到佛教、道教、基督教等等的词语。
⑤缺乏显著性:比如行业的通用词、商品的质量、型号等等
⑥不好的影响:如“反-社会社会俱乐部”、“神谷姬”等等商标,容易带来不好的风气。
⑦触犯到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触犯我国商标法的绝对禁止条件。
二、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得使用!
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⑦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
⑨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别的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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