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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药化学领域选择发明的撰写及申请策略

1905-07-09
摘要:在医药化学领域中,仿制药、天然药物、方法及组合物等类型的专利均可以申请选择发明。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为主要评判标准。对于申请人,可从现有技术已经取得较大范围的专利权、而现有技术专利实施例中记载了不足以覆盖权利要求大范围的效果数据的专利着手,申请选择发明,可达到互惠互利、延长保护期限的目的。 关键词:选择发明 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医药化学 申请策略 近年来,在“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理念指引下,我国专利审查质量进一步提升。在专利审查制度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如何撰写及申请选择发明,是专利代理人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专利审查指南》中将“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效果”作为判断创造性时需要考虑的辅助因素,指出: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指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其技术效果产生“质”的变化,具有新的性能;或者产生“量”的变化,超出人们预期的想象。对于选择发明,指南中指出,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的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的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发明。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为主要评判标准。如果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可见,在进行选择性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那么,在医药化学领域哪些技术可以申请选择发明?对于选择发明如何撰写才能够保证其具备授权前景?申请人怎样申请选择发明才会争取到最大的权益?笔者就以上问题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 一、医药化学领域选择发明的申请方向 1、仿制药 在医药研发过程中,完成一个全新结构的创新药往往研发周期漫长,投资巨大,为了缩短周期和降低研发风险,申请人可挑选现有的研发靶点,对现有的在研小分子药物进行结构的改造,或者改变构型,或者改变其晶型、盐的形式,以期能发现更好药物活性的小分子药物结构或其用于成药的形式。例如在通式化合物中优选某一化合物,以及选择消旋体的光学异构体等等。 如已公开的文献中提及,可利用缓慢给予长效局麻药消旋丁哌卡因作为止痛药剂。奇罗泰克技术有限公司经过研究发现,左旋的丁哌卡因可以作为实用的长效止痛剂,且没有右旋的丁哌卡因带来的心脏毒性,因此该公司申请了名为“应用左旋丁哌卡因治疗慢性疼痛”的专利,并于2001年在中国获得专利授权。 2、从中药草中分离的有效单体和有效部位 如果现有技术中公开了一种中药药具有治疗某种疾病的作用,那么从该中草药中提取到的有效单体或有效部位均可以申请专利。众所周知,中草药是药物单体化合物的资源库,很多药物化合物是从中草药当中提取分离出来的,例如,青蒿素,麻黄碱,紫杉醇等。 这种类型的发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比较先进的中药研究成果,代表了我国中药发明的较高水平。从中药中提取有效成分的难度是较大的,一味中药含有多种化学成分,找到有效部位十分困难,而提取一个有效的纯化合物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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