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多长时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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