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办理版权登记之前,应准备齐全以下相关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4、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5、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委托创作协议、合作创作协议等)
6、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两面复印)
7、作品原件与复印件
8、合作委托书
9、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均须签字,第1-7项必须准备材料,其他视情况提交,提交的材料是外文时须附全文中文翻译件
申请者携带两份作品登记表和齐全的相关材料,到新闻出版局行政办公大厅送审; 申请者在初审合格后,领取受理通知书;申请者在30天内登陆子系统查看审批情况;审批通过后,告知申请者;申请者携带受理通知书到办公大厅领取作品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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