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是国家对商标发明创造者的一种鼓励政策,商标是要进行申请的,在申请后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通过的才可以成为商标,商标公示和实质审查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要先进行公示,然后实质审查,因为审查的时间较长。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商标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商标实质审查制度
商标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对发明是否具备商标权的条件作出决定的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商标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商标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商标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商标权的商标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商标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商标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
商标在进行申请时,要先公布,然后实质审查。商标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商标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商标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商标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商标权的商标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商标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上述实质性问题有些在初步审查中已经有所涉及,但初步审查只解决了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在实质审查中将进一步审查。
三、实质审查的主要手续
(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时,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
(2)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仍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商标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3)逾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经补正仍不合格的,或者实质审查费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4)实质审查请求合格的,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应当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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