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 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加计扣除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企业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履行备案手续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10年1月1日后发生的研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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