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材料,在朝阳区进行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应将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提交给登记机关完成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登记。
一、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材料
(一)需提交: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批复或许可文件、隶属企业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负责人、营业期限、经营(业务)范围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需提供隶属企业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副本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二)变更名称还需
(1)如为隶属企业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交隶属企业的变更事项证明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如为隶属企业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交隶属企业的变更事项证明复印件
(三)变更经营场所还需
(1)变更后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注:您所选择的公司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用途一致。
(四)变更负责人还需
(1)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正本1份注: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五)变更经营范围还需
(1)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正本如申请的经营(业务)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北京朝阳区外资股份分公司变更流程
(一)申请受理
受理1个工作日,经营场所位于朝阳区,且依照有关规定应由市局登记以外的外资股份公司分公司。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与决定
审查与决定1个工作日,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予以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三)颁证与送达发证,1个工作日出结果
颁发证件:
1、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副本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件寄
三、北京朝阳区外资公司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4008-919-003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北旺南路29号 3层 综合窗口
办结时限:工作日 ,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在线提交《设立申报表》或《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后,备案机构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备案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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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003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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