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为非职务开发软件。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 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 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自然人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开发,软件为职务开发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实践中,具体开发人员与其所在单位就软件的归属发生争议的情况越来越多,并且存在举证困难,后果严重的情况。因此,我们建议无论是开发者还是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及时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避免日后的纠纷和麻烦。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