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境外公司”?很多人可能容易混淆这一点,然而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离岸公司”≠“境外公司”,我们来聊聊他们的概念。我们先来看看下面这张图:
境外公司是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的。境内公司就是依据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相应的,一般而言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即为境外公司。
离岸公司是依据离岸地法律在离岸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当然属于境外公司,更准确的说,离岸公司是为了达到避税节税目的而设立的境外公司,且大多登记在BVI、开曼、萨摩亚等避税天堂地区。但是反过来,境外公司并不仅指离岸公司,其内涵范围更广,外延更大。
在贸易往来乃至法律实践中,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的法律特性,混用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概念,这是需要注意的。
小编现将二者的区别小结如下:
主要从概念、成立依据、运营范围、注册地分布特征、注册目的、考虑因素几个维度来说明。
概念
离岸公司: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
境外公司: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指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成立依据
离岸公司:离岸法域的专门离岸公司法规范。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规范离岸公司的法律是《维尔京国际商务公司法》,而在开曼群岛,则为《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规范。
境外公司:注册地国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规范。
运营范围
离岸公司: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当局就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域境内,而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域之外进行,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别的运营限制。
注册地分布特征
离岸公司:从地理条件上看,离岸公司注册地分布集中,主要在三个区域: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地区、远东和大洋洲地区。
境外公司:分散于全球各个国家,没有集中的注册地。
注册目的
离岸公司:实现税务筹划、境外上市融资、投资工具等。
境外公司:便于直接在当地从事股权管理、贸易投资活动。
考虑因素
离岸公司:主要是税收政策。
境外公司: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或贸易往来的需要。
综合以上几个维度的分析,我们回到之前的问题中来,你是否一直认为“离岸公司”=“境外公司”,我想你应该有了自己的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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