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类 军火烟火
商标分类【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弹药;炸药;焰火。
【注释】
【注释】
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烟火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爆炸性或烟火式救援信号弹;
——信号枪;
——个人防护用喷雾;
——爆炸性烟雾信号,信号火箭;
——气枪(武器);
——武器肩带;
——体育用火器,猎枪。
本类尤其不包括:
——武器用润滑油(第四类);
——剑(武器)(第八类);
——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第八类);
——非爆炸性烟雾信号,救援激光信号灯(第九类);
——火器用瞄准望远镜(第九类);
——火炬(第十一类);
——圣诞拉炮(聚会助兴道具)(第二十八类);
——火帽(玩具)(第二十八类);
——玩具气枪(第二十八类);
——火柴(第三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