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制方式
1905-07-09
摘要: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专利侵权案件在我国日益增多,专利侵权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专利间接侵权作为专利侵权的一种特殊形态,越来越多的引发各界关注。本文拟针对专利间接侵权进行概念的理顺,重点针对如何对专利间接侵权加以规制进行讨论。
一、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
专利间接侵权,并非是我国法律条款中的标准术语。尽管在探讨专利间接侵权问题的过程中,一些学者就专利间接侵权进行了解读,但多属于专利间接侵权表现形态层面的阐述,缺乏对于该术语的内在属性方面的定义。
本文认为,可以从专利间接侵权的“间接”以及“侵权”两个属性来对专利间接侵权这一术语加以定义。
专利间接侵权中的“间接”与“直接”相对,这意味着所谓的专利间接侵权并不直接构成专利侵权,即,专利间接侵权所对应的行为并非按照专利侵权判断中全面覆盖原则1所要求的那样,完整实施了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
专利间接侵权中的“侵权”,意味着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以间接的方式参与或促使了专利侵权的发生,使得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中从中获利,导致专利权人利益受损。
由此,本文认为,专利间接侵权,应是本身并未完整实施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却以间接的方式,参与或促使了专利侵权的发生的侵权形式。
根据上述对专利间接侵权的定义,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通过其间接行为获利,侵害了专利权方的合法权益,从公平、正义、充分保护技术创新的角度,应当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予以惩戒;但同时,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由于并不满足专利侵权中全面覆盖原则这一基础性要求,难以直接适用现有的专利侵权判断体系进行侵权与否的判断,甚至,如果脱离开全面覆盖原则来进行专利间接侵权的判断,将会极大动摇现有的专利侵权判断体系,对专利间接侵权判断的把握不当更会导致专利权人的私权被过度放大,影响公众利益。
基于现有的专利侵权判断体系无法解决上述问题,仅能以两种思路来寻求解决之道。要么是在现有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中寻找解决方案,要么则是需要创造出适应此种情形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该问题。
二、专利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