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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服务】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有哪些区别?

2018-02-14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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