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属于其公司内部人员的调整变化,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法定代表人的更迭不构成影响公司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定抗辩事由。只要是在公司存续期间,其民事责任就应当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的更迭并未影响公司的存续和公司的责任财产,所以,必然不构成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根据此条规定,无论是起诉前,还是诉讼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影响法人继续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古镇某灯饰公司不予退还货款的事实存在,即便其法定代表人换了,经销商仍有权利向该公司索要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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