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务】专利价值9万亿他是谁
2016-02-28
北京某公司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987654321万元(9万亿余元),认缴的出资主要是法定代表人陈某的知识产权。工商局认为增资并不实际,进而拒绝申请。该公司遂将工商局告上法庭,在被昌平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陈某表示坚决上诉,并认为国内没专家可以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专利让陈某如此“痴狂”并坚定地认为价值如此之高呢?
这两项专利分别是“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和“高速地下铁路网”,前者利用空气发电,后者则一年四季都能使用且没有污染和危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公司的股东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陈某认缴的出资主要来自于这两项专利,但却没任何证据证明这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能达到9万亿余元。之所以开出这样的价码,全凭陈某“个人认为”,当然,这样主观的推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行文至此,知己们或许要问了,陈某为何不对其专利进行评估呢?这是因为他认为评估费太贵而国内没专家有能力评估其专利。其实,陈某的案例不仅涉及到“专利评估”问题,还涉及“专利增资”问题,且听中细软专家慢慢讲解。
专利评估及专利权增资
所谓专利评估是指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寸的行为。专利评估是确定专利价值的重要依据,也是专利作为知识产权去认缴出资的重要凭证。陈某作为专利权人,并不拿出有效的证据去证明其专利的价值,而是仅凭一厢情愿就开出天价,实在是令人想不通。
专利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专利经国家权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可以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利用专利权出资对企业来说是一种益处多多的举动,不同类型的企业有着不同的注册资金要求,以专利权出资能为企业节省大笔的货币资金维护企业日常的运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最高为70%。想要完全利用知识产权为公司注册资金,是不为法律所允许的。上述案例中,陈某所在公司的注册资金仅为148万元,却想凭借专利将其注册资金认缴至9万亿余元,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专利增资为专利权人研发成果的兑现提供了有利的价值依据,专利权不再是一种虚化的概念,而是其成果在市场上资本化的价值。这样不仅能提高专利权人进行科研开发和专利保护的积极性,还为专利权人以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保障。
且不管陈某的出发点为何,炒作也好,为公司着想也罢,都不能掩盖专利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