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服务】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专利文件的要求是什么?
2016-08-28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释义:本条是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专利文件的要求的规定。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由于专利保护的对象不同,因此,专利法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提交的文件与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有所不同。
二、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图片和照片的提供,对于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或者照片,以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果是申请立体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申请产品的平面外观设计,当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提交两面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下面。如果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
三、请求书中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也就是要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该名称应当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产品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的要求:
1、产品的名称应当符合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产品的名称应当与设计的内容相符合;
3、避免使用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避免使用概括、抽象、附有功能、构造的名称,不能使用附有产品规格、数量单位的名称,不能使用以产品的形状、色彩及材料命名的名称、省略写法的名称、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附有外观设计内容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