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集团简介 关注我们
帮学院 商标分类表-2024尼斯分类 知识产权交易

快帮集团

首页 > 知识干货 > 【商标服务】商标行政复议官费是多少?

【商标服务】商标行政复议官费是多少?

2016-08-28
商标行政复议官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因此,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复议的申请 1、复议申请人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在15天内不能递交复议申请书的,复议申请人应在15日内明确表示申请复议的要求。书写复议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复议申请人签名。 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a、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b、被复议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 c、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复议申请人的要求; d、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e、其他材料及应提供的证据。 2、行政复议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a、复议申请符合规定的,应予以立案,并书面通知复议申请人: b、复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将理由书面通知原处理机关及复议申请人。 第一、行政处理不涉及复议申请人的权益,或者复议请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的; 第二、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复议申请提出之前,复议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第四、不属于本复议机关管辖的。 3、对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者应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的,应把申请书发还复议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可视为未申请或者申请已被驳回。
创业资讯

推荐产品与服务

非洲商标注册-几内亚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3号

   

京ICP备16051929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京B2-20190686

   

专利代理机构代码:1608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101082019043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10108202100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