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名为《通过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创新:欧盟公司成功的决定因素》的报告。研究发现,在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中,商业秘密比专利更受欢迎,对大型公司更是如此。
调查显示,52.3%的被调查公司使用商业秘密,然而只有31.7%的公司使用专利。对于大型公司来说,69.1%的公司使用商业秘密,52.8%的公司使用专利。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51.2%的企业使用商业秘密,30.4%的企业使用专利。
该调查基于之前一份名为《共同体创新调查》的报告中的数据。后者调查了制造业和服务行业中近20万家公司。
最重要的数据是,商业秘密在芬兰特别受欢迎,78.1%的公司使用商业秘密,然而只有33.2%的公司拥有专利。商业秘密在德国也很受欢迎,74.1%的公司使用商业秘密,47.8%的公司使用专利。
调查还发现商业秘密更有可能被应用于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果创新涉及一件有形的商品,而非服务,则更有可能应用专利。
报告补充道:“在激烈的价格竞争市场上,人们倾向于使用商业秘密而不是专利。在激烈的质量竞争市场上,人们还有可能同时使用商业秘密和专利。”
该报告称,关于商业秘密的研究很少,而且它们与专利的关系常常被曲解。
调查的重点放在企业对专利或者商业秘密的喜好以及影响保护策略抉择的因素上。虽然之前的分析经常把两者当作相互替代品,本次研究强调了这两种保护方法的互补作用。 该研究还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基本指导,以便进一步发展商业秘密框架。2016年,旨在使商业秘密标准化的《商业秘密指令》得以实施。(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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