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服务】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产生及如何缴纳?
2016-02-28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年费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具体如下:
年费滞纳金的时段
年费滞纳金时段依据下列原则计算(全额年费X各相应时段的百分比):
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一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不缴纳滞纳金。
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二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三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三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四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四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五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五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六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六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缴费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年费滞纳金缴费数额的计算规定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的,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