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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服务】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007-07-28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那么,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呢?假冒专利罪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1.行为人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即行为人在自己产品上加上他人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或者使自己的产品与专利产品相类似,使公众认为该产品是他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真,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在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的区别:假冒专利是以非专利产品或非专利技术冒充他人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而专利侵权,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行为。“专利权人”是指专利权的所有人、持有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外的个人和单位。 根据《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这里规定的“许可”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而是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许可意味着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有权在专利权期限内,在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内对该发明创造加以利用。如果行为人未得到专利权人同意,就使用他人专利,就是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而专利侵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专利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根据刑法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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