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服务】商标37类的洗咖和洗车大咖名字有近似性吗
2018-03-07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生活中,想要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一般得从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查看,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按照简单的理解就是,商标近似的判断,就是看消费者对两种商标产品会不会产生误认。
而商标权利人在申请后,主要是对文字商标的审查、图形商标的审查和组合商标的审查。而且,商标局一般是通过以下的方式判定相似性:
1、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
2、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
实践中,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则按照以下几点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