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服务】民国时期的商标为什么那么美
2013-11-14
中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都重农抑商,人们对商标也不重视。近代以来,随着天津等城市被迫开放为通商口岸,外国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也越来越多。
为了对商标进行管理,1904年,即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规定,政府在商务部设定商标注册局,这是最早的商标管理组织。商人如想注册,需要先在天津、上海两地的海关登记,然后由两地海关将申请转呈商标注册局进行注册。商标的注册、转让、延长期限、补发注册证等,商家都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支付费用。
山海关汽水厂虽然有名,却不是天津最早注册的商标。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天津最早注册的商标有七个,分别是“百花”牌香皂、“老火车”牌牙粉、“生财”牌染料、“红龙”牌硫化碱、“金鸡”牌鞋油等。按照《章程》规定,这些商品都必须有“特别显著之图形、文字、记号或者三者具备”。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商标维权案件的不断出现,人们才开始对商标越来越重视。
无论是清政府颁布的《章程》,还是后来的《商标法》,基本原则都是“一件商标,一类产品”,这就意味着规模较大的厂商拥有多个商标。比如山海关汽水厂,其生产的汽水种类很多,不同种类的汽水使用的商标不同。天津市档案馆中保存的老商标,是该汽水厂生产的桔子汽水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