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服务】有权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有哪些人?
2016-02-28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的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1)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公民和中国的法人,不论其住所或者营业所是否在中国境内;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者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法人、非法人单位;
(3)同中国签订有代为受理协议的《专利合作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在该国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居民或者单位。
如果一件国际申请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只要其中有一个申请人具备资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