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申请途径及所需文件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非常多,通过不同的途径申请专利需提供不同的材料。在进行日本专利申请时,可选择PCT国际专利申请或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进行申请。
PCT途经申请
据PCT规定,申请人可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任一参加该条约的国家进行专利申请。只需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随后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申请通过则获取该专利在日本的专利权。
通过PCT途径必须的文件包括:
a, 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
b, 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声明
c, 国际检索报告
巴黎公约途径申请
根据巴黎公约,在中国提交申请后,在第一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后,享受优先权待遇。
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专利所需文件:
a, 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
b, 优先权证明文件
注意,无论巴黎公约还是PCT申请,其申请文件可用日文或外文(除日文以外的文字)提交,但使用外文提交申请文件的,需按照外文申请制度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日文译文。在专利申请时,新申请不需要提交委托书,但已申请专利的转让、撤回、驳回等需要提交委托书在日本,发明专利的申请并不是初审公告之后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的,一定要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才会开始审查。如果是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的,需要自PCT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审请求,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专利的,需要自在日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审请求,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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