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
专利局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修改
申请人可以自中国申请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主动提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
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3、授权
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
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及授权当年的年费等。
4、核发专利证书、专利登记、在专利公告上进行公告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