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一:市场主体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过低。
截至目前,我国商标有效注册量约500万件,位居世界第一位。但用市场主体一除,就少得可怜了。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法律事务处处长原琪介绍,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仅为10%,也就是说平均每十个市场主体才拥有一件有效注册商标,而各类企业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也仅为40%。
差距二:缺少国际知名品牌。
我国企业拥有的知名商标较少,“含金量”和影响力普遍不足。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玉敏指出,由于我们没有真正称得起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企业往往把大量利润拱手让与他人。她举例说,福建晋江制造的鞋使用自己商标的与贴美国耐克商标的,在国际市场上价格相差10倍。
差距三:对知名商标保护不力。
近年来,我国商标专用权保护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商标侵权案件仍时有发生,同时国内大量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境外遭到抢注。这就造成,在国内市场上,假冒、仿冒猖獗,优秀企业创品牌难;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商品屡屡被查封扣押,损失惨重。
“这些差距表明,我国企业的商标权意识还相对淡薄,大量企业的商标战略比较滞后,没有认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忽略品牌价值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原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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