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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服务】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017-05-27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为故意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这个责任主要就是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3、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规定,有这种较严重情况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会被罚金或者就单独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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