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一种现象,发生的情况是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重庆商标申请在发生商标驳回时能够有效的降低其驳回率对于企业快速度的了取得商标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商标被驳回后,代理机构与商标局都不会进行退费处理,如果申请商标前不进行严格的风险查询,商标驳回率达到60%-80%,后期的驳回复审等程序费用将远远高于商标注册,且驳回复审不一定成功。因此降低商标驳回率除了申请的商标本身具有合法性、显着性以外,委托一个专业的、且严格风险审核与告知的代理机构非常关键,能帮助客户把注册风险降至最低。
在实质审查阶段,如商标未被核准注册,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写明被驳回的理由与根据,申请人如果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商标局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审查通过后,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要有明确的理由和事实根据。商标被异议后,商标局会下发“商标答辩通知书”,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答辩与否不影响异议程序的正常进行,但对商标的最终裁定结果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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