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一种权力,是商标专用权,商标的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具体指的是商档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商标权转让时需要经过的转让流程如下:
1、商标转让流程[2] 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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