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电路板,英文缩写为“PCB”,它是以绝缘材料为基板,上附金属导电层,具有支撑电子元器件并连结为电路系统的功能。裸板通常外观为绿色或棕色,遍布很多小孔,在制成最终产品时,会在上面安装很多电子元器件,就是通常说的电路板,现在几乎所有的电子产品都含有电路板。
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是指印制电路板上网状金属导电线路的配置,它关系到焊接在上的各种电子元器件的布局,关系到整个电路板的造价、体积、性能等,同布图设计相同,它是制造印制电路板的中间产品,附着了设计者大量的心血,是智慧的集中体现,具有较强的技术含量。
我国印制电路板制造产业总产值世界领先,2012年市场规模超过2500亿元。然而如此大规模的市场,如此重要的产业,居然没有一部法律或者任何散见于其它法律中的法条对其有针对性的保护,不仅仅是我国,也包括世界上其它很多的国家。
在发达国家,印制电路板的制造由于能耗、利润、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原因,被看成是低端产业,制造企业多迁往发展中国家,所以印制电路板产业对发达国家并没有做出很大的经济贡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发达国家很少针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立法。
我国现阶段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保护一般是通过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在过去制定针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法律没有现实意义。但是近年来出现的案例证明了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利益,这就让法律人思考该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才是最理想的。
如果通过法律文件明确地将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划分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那么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比如说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由于受到电路功能、性能、加工工艺等方面的影响,其表现形式受到很大限制。再比如说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即使不同表现形式表达的思想内容一致时也会受到保护(如将小说改编为电影,小说和电影都会受到保护),但是如果侵权人对被侵权的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在不更改其功能的情况下做局部修改,那么该不该保护?若是还要保护,那么会不会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的技术进步?若是不保护,那么权利人的权利就很容易被侵犯而得不到保障。由此可见,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不宜照搬著作权法来保护。
如果通过专利法来对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进行保护,那么存在的问题更大。因为它不具备外观设计的美观而且其电路的功能不能被保护;由于布图设计的复杂性,几乎不可能撰写出特征描述全面的权利要求书,所以也不能申请专利权和实用新型。
如果通过像布图设计那样专门立法来保护,那么很多问题可能迎刃而解,但是考虑到立法成本和不对现有法律框架的冲击,单独立法的模式来保护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阻力会很大。
所以将印制电路板布图设计纳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实施难度更小,更具可行性,是最好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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