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网提供的数据,美国对中国“337调查”案件数量近3年成逐年递增的趋势,其占美国发起的全部“337”调查的比重也在明显上升,由2015年的29.4%上升至2016年的40.6%,今年预计达到48.1%,美国的“337”调查正在加大对中国商品的调查力度。与此同时,受牵连的中国企业大多数都应诉失败,而应诉成功的中国企业更是凤毛麟角,去年突破美国“337调查”的珠海天威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家企业。
珠海天威是国内一家通用打印耗材制造商,其生产的硒鼓、墨盒等产品可以广泛地适用于包括佳能在内众多品牌的打印机。相对于佳能这样的跨国企业,一家名不经传的企业,究竟怎么练就一身硬功夫,能在美国337调查前刀枪不入?按照知识产权行业普遍的认为,是得益于企业重视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果。笔者不否认上述观点,但是,站在技术、产业和市场竞争角度去深度分析珠海天威的取胜之道,或许给其他经历“337调查”败战的企业以启示。
消费者使用打印机是连同打印耗材一起使用的,打印机和耗材互为互补品。所谓互补品,按照经济学教材的说法是指两种商品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共同满足消费者的同一种需要。如果我们将其中一个称为产品的话,另一个就是互补品。从发明打印机的角度看,可以试想打印机与打印耗材应该一起构思出来的,当然,最初也应该是差不多一起进行专利保护的。后来,随着打印机技术的创新,打印耗材技术进步也是非常快的。在这过程中,随着生产打印机的新的制造商的加入,打印机的型号和类型也日益繁多,经历市场竞争,逐渐形成了目前以佳能等公司为主导的垄断竞争格局。从产品的属性来看,打印耗材的消耗性决定其定价应更偏向于消费者易于接受的区间,随着产品竞争的加剧,定价空间可能会日益容不下创新成本的支出,这也包括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支出。而打印机的产品属性与打印耗材不同,由于其功能性要求比较多,例如,耐用性、操作性等性能,以及品牌影响力的作用,消费者接受厂家定价的空间比较大,因而,从一般意义上讲,在打印机上的创新元素要远多于在打印耗材上的创新元素。
以上是按照产品属性的逻辑,推出对打印机的创新可能对于企业更有力。而珠海天威的实例却给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逻辑,当然,结果也是迥异的。
虽然打印机和打印耗材是互为互补品,但是,它们各自对企业专利保护策略的影响完全不同。表现在:(1)产品属性变化对专利保护策略的影响;(2)产品竞争演变对专利保护策略的影响;(3)互补品专有技术公开对专利保护策略的影响。
产品属性是指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价值过程中体现的特征。例如,打印耗材所体现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消耗,即墨粉物理性地消失,正是这个产品属性决定着其占消费者使用打印机的成本比例很大,而且是递增趋势的,因而这个属性自然决定着越是便宜的打印耗材其竞争力越强。打印机最显著的属性就是它属于耐用品范畴,其与打印耗材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诸如,打印机可以增进打印耗材的使用寿命,增强用户体验等等。面对互为互补品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专利保护的侧重点应放在哪里是个问题。从专利保护技术创新的角度看,哪个技术创新越快越急迫,哪个就越应得到专利的保护,把这个逻辑适应在互为互补品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上,在打印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放缓的条件下,打印耗材成为专利保护的重点也是符合逻辑的。打印机市场份额的争夺战诱使市场竞争厂商聚焦打印机产品的价格战和产品歧异化,自然加强上述逻辑,注定让打印耗材成为一片创新的荒地。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市场上打印机型号和类型的增多,自然形成打印耗材的另外一种产品属性——对打印机的通用性和适应性的要求。打印机市场充分竞争本身扩大打印耗材市场需求的同时,又提出关于打印耗材通用性和适应性的产品属性要求。从专利技术上看,产品属性的变化创造了一个技术细分领域,可想随着通用技术的应用,其专利布局的空间应当是很大。扩大的市场需求对专利所保护的市场价值起到基数效应,因而,对通用型打印耗材的全面专利保护是一笔很划算的知识产权投入。珠海天威突破美国“337调查”是其通用打印耗材专利全球专利布局的最好回馈。
互为互补品的产品竞争会对竞争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激烈的竞争扩大产品市场规模,并能促进互补品的潜在市场规模,歧异化的产品会抬高其互补品的成本,造成消费者支出增加。例如,打印机型号和类型的过分歧异化,需要对应型号和类型的打印耗材,造成打印耗材的零散化生产,增加制造商的成本,并通过两个渠道增加消费者的成本:(1)使用成本,消费者选择和使用打印耗材的成本;(2)产品成本,制造商转嫁给消费者的零散化生产增加的成本。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条件下产品的过分歧异化,对于其互补品的通用型替代策略是有利的,其原因在于,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条件下产品制造商的纵向整合难度较大;反之,寡头垄断条件下产品的过分歧异化,对于其互补品的通用型替代策略是不利的,此时,产品制造商很容易纵向整合,挤压其互补品通用型替代的利润空间。例如,美国著名的金属表面加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商,PRAXAIR和TAFA公司,两家公司都生产专门化的金属表面加工设备,包括等离子喷涂机、超音速喷涂机等。两家公司除了各自生产的设备歧异化程度比较大外,又各自针对自己的设备开发出喷涂耗材,这是两家公司在长期行业寡头垄断条件下形成的纵向整合的结果,在此条件下自然会挤压通用耗材制造商的生存空间。简言之,随着产品制造商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互补品制造商和产品制造商即可合作也可竞争,或者兼而有之,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互补品的通用型替代反映在专利保护措施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应对之策。但是,从专利的现实价值考虑,只有形成对产品的保护才有意义,而对产品的保护又要建立在互补品与产品的技术重叠部分的非专利化,也就是说须等待技术重叠部分的专利权过期或其他原因的无效。所以说,对互补品的通用型替代的技术方案可以提早进行专利布控,但是要与产品的专利保护期限形成合理的过渡期,并制定好防止产品制造商“翻脸”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预案。这样做除了有利于及早将竞争者拒之门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产品制造商的纵向整合,特别是在激烈竞争下产品制造商面对降低产品成本压力下,互补品的通用化也是其通常考虑的手段之一。
总之,从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再到完全竞争,互补品的通用型替代所面对的环境会越来越宽松,这中间专利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众多厂家针对一种产品的专利保护进行持续布局自然会造成产品歧异化的加强,但也同时公开了其技术方案,为互补品对产品的适应和通用提供借鉴的机会,并且随着专利保护期限的到来,互补品也会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共享产品的技术资源。聪明的互补品制造商会在上述过程中通过专利保护,来阻止竞争对手的加入,并对产品制造商宣告上述共享技术资源的合法性。珠海天威突破美国337调查就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