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阿根廷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国,越来越多国内品牌进入到阿根廷市场。随着中国品牌在当地不断深入人心,中国商标在阿根廷被抢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阻止他人商标注册的第一步便是提出异议。阿根廷商标体系包含异议制度,但其异议程序与大多数国家不同,独具特色,现就阿根廷异议制度进行简要说明如下:
一、 异议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不可延期),任何利益相关方可提出异议。
二、 异议审理机构:
阿根廷民商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s o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三、 异议理由:
1、商标缺乏显著性;
2、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3、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4、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5、恶意注册,如代理人或经销商抢注;
6、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中他人的驰名商标冲突。
四、异议程序:
1、提出异议(File the opposition)
异议人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阿根廷工业产权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通知被异议人,并给与被异议人一年时间与异议人进行协商和/或采取其他应对措施。
2、协商(Negotiation)
被异议人收到异议通知后,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必须主动联系异议人进行协商。若被异议人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比如:未主动进行协商的,一年期满后被异议商标申请将自动无效。通常被异议人可通过主动限定保护商品/服务范围等方式,请求异议人主动撤销异议申请。
3、调解听证(Mediation hearing)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异议人拒绝协商,为避免商标无效,被异议人需在通知被异议的一年内向阿根廷民商联邦法院提交答辩,要求法院裁定异议无效。但在此之前,官方要求必须先进行“调解听证”,即由官方介入,双方以听证的形式到场进行调解和协商。
4、向法院申请撤销异议(File a court action)
若通过协商和调解听证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则被异议人需向阿根廷民商联邦法院申请裁定异议无效。在法院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 被异议人根据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提交反陈述,请求撤销异议申请;
2) 双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支撑各自的观点;
3) 双方提交最终答辩书;
4) 法院根据异议人及被异议人提交的理由和材料对异议做出裁定。
5、上诉(Appeals)
对异议裁定不服的一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6年3月22日起,阿根廷国会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异议的“调解听证”必须在异议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这意味着自官方通知被异议人后的一年内,若异议双方无法在初期达成和解,而被异议人想要保住商标,那么“与异议人协商”、“调解听证”、“向法院提出撤销异议申请”三个程序均必须在被通知异议的一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商标将无效。
阿根廷异议程序全部走完耗时较长,通常需4-5年左右。若遇异议,无疑将对商标权利人在阿根廷保护和使用商标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建议商标权利人在遭遇异议时,应根据商标的重要程度,尽快决定是否要进行应对,并尽早联系异议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争取让异议人主动撤回异议申请,克服异议造成的阻碍。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委托专业律师,启动调解听证程序,积极应对,以免商标无效。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由于阿根廷是采用先公告再实质审查的程序,即使顺利通过了异议期,在接下来的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仍可能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在后申请的商标;若遇到驳回,商标申请人还需通过驳回答复程序争取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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