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发布公告,要求快手APP删除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
公告称,音集协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快手APP上未经许可使用其管理的录音制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达1.55亿个。
附件中,音集协还整理了需要删除的1万首歌曲名称和链接,其中不乏《我的老班长》、《记事本》、《涛声依旧》、《五星红旗》和《葫芦娃》等耳熟能详的歌曲。
音集协表示,将会持续对短视频平台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监测,推动互联网平台树立“先许可、后使用”的版权意识,呼吁存在涉嫌侵权行为的互联网平台积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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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网介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020年11月7日,音集协召开“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9年起,音集协就陆续接到大量针对短视频平台中音乐侵权的投诉。一首音乐,百万次涉侵使用,已经成为各大短视频平台的常有现象。
以快手为例,据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音乐版权服务平台的版权检测显示:截至2020年11月6日,快手涉嫌侵权使用音集协委托下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高达8265万个,总播放量达到2.98亿次以上。而在这次公告中,涉及视频数量则上升到1.55亿个。 面对频发的短视频侵权问题,音集协自2019年9月开始与快手接触,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以及建立版权合作,但快手反馈迟缓、拖延,由始至终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于是,去年7月,音集协以“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为由,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0月12日正式立案),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13万元。而此案开庭前(2020年11月9日),快手申请了延期和调解,随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委托了首都版权协会进行调解,不过到目前为止,双方都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在协商未果,诉讼未成的情况下,今年1月初,音集协同时向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发起投诉,表示快手存在重大侵犯著作权行为,不符合上市企业的要求。紧接着又向百度、应用宝、360等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
1月28日,苹果商店官方以邮件形式通知快手,要求其尽快协商解决问题,否则苹果应用商店可能将其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快手刚刚完成了它的打新盛宴。至1月29日中午截止认购,快手冻资金额近1.28万亿港元,超购逾1218倍。
短视频平台成音乐侵权重灾区 自2018年以来,短视频风口大爆发,不少个人、组织、公司会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注册账号,发布内容。据《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高达8.81亿,占网民整体的87%,平均每5个人就有3个是短视频用户。 这样庞大的用户量使得短视频平台每日新增视频数量高达千万条以上,视频的画面内容往往是上传者自己发送,但其中的背景音乐却有很大一部分是未经授权而使用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公民个人基于学习、欣赏等非商业用途使用他人作品,不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短视频配乐并不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在更具体的条例出台之前,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音像制品,哪怕是以短视频配乐形式,哪怕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2018年2月14日,网络主播冯提莫在直播中播放了歌曲《恋人心》,时长约1分10秒(歌曲全部时长为3分28秒)。直播结束后,此次直播视频被主播制作并保存在直播平台上,观众可以通过该平台随时随地进行播放观看和分享。最终,法院判决斗鱼公司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 2019年4月,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发现“刷宝”APP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大量搬运其平台的短视频及评论,5万条抽样链接的内容一致性高达80%以上。抖音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刷宝”运营公司诉至海淀法院,并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其立即停止“搬运”行为。2019年6月28日,海淀法院发出行业首张禁令,支持了抖音的行为保全申请。 如何在网络领域内保护著作权 平台应该在治理过程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例如,平台可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构建版权库;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引进先进的内容识别系统,对比上传视频与版权库视频的相似度,与该片源有关的、未经授权的作品将由系统屏蔽。 个人和企业遇到侵权时,首先应当保存侵权证据,如进行截屏、录屏等,最好是对证据进行公证;随后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除传统法院外,还可以选择通过互联网法院进行起诉。 我国著作权是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而保护期限则针对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有所区别。对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对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则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但当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虽然可以提供手稿和有关协议予以证明,但对于有些没有发表的作品要证明自己是原始创作人有很大的难度,提供证据也存在很大的困难。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各地作品登记机构对作品归属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进行的作品登记更加客观,更具有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