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政府规定,外国人过来新加坡工作或者长时间生活,需要申请工作准证或者家属准证。很多持有家属准证和就业准证的企业家朋友经常向快帮云小编咨询,他们是否有资格担任本地公司的董事和股东。
01案例一
长期家属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 LTVP/LTVP+)持有人是否有资格担任本地公司的董事和股东?
长期家属准证持有人不得在新加坡本地公司担任任何注册或挂名董事,除非申请者已经持有有效的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 EP)。这是因为一间公司的注册或挂名董事须在公司履行某些职责,这构成了一种工作形式。
长期家属准证持有人可以持有新加坡公司的股份。但是,请注意,他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除非他们获得有效的就业准证),因为这将构成一种工作形式。
02案例二
家属准证(Dependant’s Pass, DP)持有人是否有资格担任本地公司的董事和股东?
家属准证持有人不得在本地公司担任任何注册或挂名董事,除非申请者已经持有有效的就业准证。这是因为一间公司的注册或挂名董事须在公司履行某些职责,这构成了一种工作形式。
家属准证持有人可以持有新加坡公司的股份。但是,请注意,他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除非他们获得有效的就业准证),因为这将构成一种工作形式。
03案例三
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 EP)持有人是否有资格在另一间本地公司担任董事和股东?
如果一家本地公司希望任命另一家公司的就业准证持有人为公司董事,公司必须先征求批准。如果批准通过,就业准证持有人将被授予一封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 LOC)。
新加坡人力部通常只在以下情况下授予LOC:
公司与就业准证持有人的雇主拥有股权关系
就业准证持有人在第二间公司担任董事的目的与其所在公司的工作性质有关联
就业准证持有人可以持有新加坡公司的股份。但是,请注意,他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除非他们的就业准证允许他们这样做 ),因为这将构成一种工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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