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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在高新认定下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后还要做哪些对接工作?

2018-12-03

其实公司在高新企业认定下来后,享受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后,还应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为什么呢?下面就让快帮云的小编给大家做一下详细讲解政策!

其实这个政策也是出自国务院的放管服,放管服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政策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时,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再报送备案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财税〔2018〕64号文件明确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办理即可,但同时考虑到委托境外研发活动的特殊性,在该公告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两项留存备查资料。

快帮云友情提示:办理高新认定后一定要合理的走好后续的流程,要是对这方面不是太了解的,欢迎随时点击咨询快帮云高新认定代理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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