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受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资格。
工作居住证
当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等部委负责同志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与记者互动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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