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同:可以。在设置协同流程中的某一节点的属性为公告审核。在发送后在公告审核节点可以转发公告。(但该节点的人必须是公告的审核人)。问题原因:该问题是字符的问题,其发布时标题中的点是从其他地方复制出来的。 解决方法:直接输入就可以了。
(2)、公文:这个是可以转发公告的,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陆,在应用功能设置-公文应用设置-节点权限---选择要转公告的节点(这里以封发为例)--修改-点击编辑操作-将转公告项选中。 选中后调用这个节点权限,在该节点处理的时候就可以转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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