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是指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删减商品、代理公司。商标变更只是变更相关事项,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商标转让,是指将商标的专用权由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商标转让,商标专用权发生了转移。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或转让。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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