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未能在续展期内申请的,法律规定还另外给予了六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可以允许办理续展注册的申请手续,但需要缴纳延迟费。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将注销该商标。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北京)办理。
申请商标续展是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商标续展申报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或者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没有明确的规定);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根据最新的统计,商标续展成功,商标局核发商标续展证明,整个过程大概需要6~8个月左右。
续展成功之后使用商标时,需要商标证书配合商标续展证明一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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